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创作者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 第1922章 居然是个杀手组织?

女总裁的贴身高手 第1922章 居然是个杀手组织?

作者:8难 分类:都市言情 更新时间:2024-10-29 22:55:31

第1922章 居然是个杀手组织?

第1922章 居然是个杀手组织?

“他们真的很厉害!”

紫云仙君盯着林辰,眼光微妙:“他们人不多,但是都是超级厉害,他们甚至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只能叫怪物。”

林辰伸手拉住紫云仙君,将她揽入自己的怀里,轻声道:“没关系,打不过,我们就跑,总有一天,我们会比他们更强,再说了,我们才多少岁了,要比活得久,他们也比不过我们啊,熬不死他们?”

紫云仙君被林辰的话都逗乐了,复杂的心情也被驱散,忍不住白了林辰一眼:“遇事不决,先跑路?”

林辰笑道:“打不过,不跑干啥,放心,就算跑,我也会拉上你一起跑,绝对不会丢下你一个人的。”

紫云仙君哼道:“你可别忘了,我是巅峰天仙,我是仙君,你才金仙初期,谁拉谁跑啊。”

林辰毫不介意:“咱们谁跟谁啊,你拉我跑,我拉你跑,这和咱们谁在上面,谁在下面一样,结果一样,没区别不是?”

紫云仙君忍俊不禁,拍了林辰胸膛一把:“打的啥破比喻……”

“这不是为了形象嘛。”

林辰看紫云仙君情绪转好,拿起筷子,夹起烤肉,喂到她嘴里,然后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微笑道:“跟我讲讲吧,让我以后面对他们时也有个心理准备,知道怎么去应对他们,否则,我还以为他们是你娘家人呢。”

紫云仙君享受着林辰的喂食服务,就这么软软的靠在林辰怀里。

“青云谷不算一个宗门,只能算一个组织。”

“杀手组织!”

林辰眨眨眼,眼光意外。

世人所畏惧的青云谷,居然不是一个宗门势力,而是一个杀手组织?

紫云仙君眼光悠远,陷入了回忆当中:“你刚所说的,青云谷弟子世间行走,妖孽人物,这话不错,但是这其实只是青云谷选拔弟子的选拔使,他们游走整片大陆,甚至别的大陆,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挑选拥有绝佳灵根的弟子,带回青云谷,然后被青云谷训练成为杀手。”

“我当年只有五岁,便遇到了青云谷选拔使,他给了我父母一笔钱,买走了我,带回了青云谷。”

“在那里,我开始了无穷止境的修行,我并不是一个人,而是和很多人一起修行,这些人都是选拔使从各个大陆带回来的孩童,无一例外就是他们都很有修行天赋。”

“我们的修行方式非常的残酷,实行的是淘汰制,简单的说,每一段时间,会有一个修行目标,如果能够达到,那就能活下来,如果达不到,那就会被当做废物,直接处理掉。”

林辰心中一颤:“处理掉的意思是杀死?”

“不然呢?”

紫云仙君眼中有厌恶,还有几分淡淡的恐惧。

哪怕紫云仙君现在已身为巅峰天仙,但是想起过往的人生,心中还是忍不住浮现恐惧。

这恐惧是深入骨髓的,恐怕一辈子都难以消散。

除非,那群人彻底死掉!

“如果我不是天生无瑕圣体,恐怕早就在这一轮轮的淘汰中败下来,最后灰飞烟灭了。”

林辰好奇的问道:“无瑕圣体,这是什么特殊灵体?”

紫云仙君解释道:“同玄阴之体等类似,大抵是身体纯洁,更能快速吸纳灵气,女性修仙者独有的一种体质,修行速度更快,破境更快,同境战斗力更强,这也是我最后能成为仙君的原因。”

“仙君代表的是巅峰天仙之上,大罗之下,大部分的仙君都是拥有特殊灵体,否则,大家都是巅峰天仙,凭什么你就能碾压我,比我厉害许多?”

林辰恍然:“懂了,你继续说。”

“等到我们实力到达仙人以上,青云谷便会给我们发布刺杀任务,每次任务出行前,他们都会给我们独特的毒药,控制我们,如果我们不能按时回去,那我们就会死,死得非常难受。”

“完成任务,继续修行,继续提升,再完成任务,我们的生活就是这样,周而复始,我的实力也在漫长的时间里不断提升,终于抵达天仙后期。”

“或许是我表现出的潜力太强,战斗力也很强,他们怕我再继续成长,不好控制,所以便准备破了我的无暇圣体,阻断我的修行,这样我便能一直处于他们的控制之中,无法对他们造成危险。”

“对我下手的便是我的师傅,他悄悄的对我下了药,然后准备强行拿下我,夺走我的身体,破了我的无瑕圣体,因为功法的原因,只要我破了身,修行之路便会因此断绝,再也无法达到巅峰天仙,达到仙君的地步,他们也就达到了目的。”

林辰听到这里,已经隐约明白她弑师的原因了,心中不由涌起同情。

她说得对。

那些人真的不算人。

他们就是制造怪物的怪物!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