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小镇酒馆
“砰——”
某个山洞中,吞灭一掌将旁边洞壁上的一块儿岩石拍了个粉碎,随后瘫到了地上,不断来回翻滚,一声声低吼不断传出,吼声中带着痛楚。
吞灭上次疗伤为了求快,最后虽然痊愈了,却留下了两处暗伤,如今暗伤加倍发作,再加上新伤,折磨的吞灭痛不欲生。
“吼——”
吞灭一声怒吼,挺身坐起,面目狰狞,满是怒气。
“蹭——”
吞灭双手之上窜出黑光,狠狠的拍在了自己右腿的小腿处。
“嗤——”
一道血箭喷射而出,溅在了洞壁上。
“呼、呼、呼……”
随着血箭的射出,吞灭的脸色才算缓和了下来,他双手杵在地上,不断的大口喘气,汗水顺着脖子淌下,滴落在地上。
喘息了半响,吞灭恢复了一些力气,伸手抓过了旁边的羊角,将羊角的断裂处凑在了嘴边,大力的吮吸,将羊角里的羊血吸到了肚子里。
吸完羊血以后,吞灭盘膝而作,周身黑光涌动,再次开始疗伤。
老马带着吞灭躲到了一片荒山之中,让吞灭疗伤,只不过,疗伤的地方虽然好找,但他俩手上却并没有疗伤的药材,因此,吞灭的疗伤速度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不过,也只是疗伤的速度受到了影响罢了,只要命还在,伤总是会痊愈的,况且,吞灭有着非常强大的恢复能力。
没有药材,吞灭便只能喝起了红角银羚羊羊角里的羊血,红角银羚羊的一对羊角中,有着大量的十级魔兽的精血,虽然吞灭手里的这一截断角含的精血并不多,但是也可以做为疗伤药来服用,只是并不是什么好药。
魔兽的精血当然珍贵,尤其还是十级魔兽的,蕴含的能量额外丰沛,只不过,这些能量异常狂暴,常人若敢直接吞服,以人类脆弱的身体素质,根本受不了魔兽血液中的狂暴因子,这些狂暴因子会大肆破坏人体机能,到时,不但起不到疗伤的效果,反而成了一味毒药。不过,若是这股能量能经过魔法师的炼制,加入一些草药中和一下狂暴因子,倒也可以成为一剂良药。
吞灭当然不是一般的人类,一来,那些精血里的狂暴因子伤不了他,二来,他也不会炼制,所以,他只能生服。
只是,魔兽精血里的狂暴虽然伤不到他,但它该狂暴还是狂暴的,所以,红角银羚羊的精血虽然对吞灭的伤有一定的促进恢复作用,但效果并不大,聊胜于无罢了,总比没有强。
“呼——”
良久,吞灭长吐了一口气,缓缓收功,脸色稍微的放松了一点。
“踏、踏、踏……”
老马从山洞外走进来,将一块烤好的魔兽肉和一皮袋子水丢给了吞灭,吞灭接过,埋头吃了起来。
常言道,祸不单行,吞灭和老马现在待的这个地方,是一片荒山,荒山上光秃秃的,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种地方,有好有坏。好处是安静,不会有人打扰吞灭疗伤,坏处是他俩连想找点儿吃的都没有。
还好,老马的镯子里有着之前地龙左侍卫黑伦斯的尸体,这段时间,他俩一直便在吃这个,只不过,地龙的肉,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美味,硬的一匹,若不是吞灭牙口好,早把牙崩掉了。
吃完地龙肉,吞灭喝了几口水,将皮带子还给了老马,随后一言不发,躺在了山洞里,闭目休息,而老马也找了一个角落,一人一马就在这处山洞里休息了起来。
“……”
“……”
“……”
时光匆匆,两年时间很快过去。
初秋的一日早晨,吞灭正坐在山洞里,左手拿着一截树根,右手拿着一截兽骨,努力啃咬,将树根和骨头一起嚼碎了咽到肚子里,日子过的艰难,他和老马已经断粮好几天了。
不过,好在吞灭的伤已于昨天彻底痊愈了。
整整用了两年,吞灭和老马引居在荒山之中,一心休整,吞灭重回巅峰。
虽然日子艰难,衣食无着,磨瘦了他和老马,但伤好后的吞灭还是感觉很好,不是一般的好。
二十三岁的年龄,正值体能过剩之时,山洞里,吞灭已经咽下了树根和骨头,盘坐在地上,周身黑光不断翻涌,一双眼睛中,两团黑色的火焰在不断翻腾,吞灭要出山了。
“嗷——”
一声似人似兽的长啸在荒山中冲天而起,直上云霄,啸声中仿佛带着某种魔力,将空中的白云一一震散。
“吼——”
兽吼接着响起,整片荒山开始摇晃。
“轰隆隆、轰隆隆……”
荒山的晃动越来越剧烈,宛如地震一般,一道道裂缝接连出现,一块块碎石接连滚落,罕见的几颗小树已经拦腰折断。
“吼——”
兽吼再起,一点黑色的光芒在某个荒山处亮起,飞快蔓延,逐渐笼罩住了整片荒山,黑光如一轮黑色的魔日般,凭空升起,越来越亮。
“嗷吼——”
兽吼咆哮,黑光猛然大涨,随后如惊涛骇浪般扩散而去。
“轰隆隆——”
黑光蔓延而去,顿时间,这片荒山中山崩地裂,一座又一座荒山被黑光摧毁,接连倒塌,化为了一地碎石,视线所及,移为平地。
一处废墟中,吞灭四肢着地,趴在地上,浑身的兽性已经隐去,神态已放轻松。
“呼——”
吞灭趴在地上,拉长了身子,伸了个懒腰,长吐了一口气,随后轻松站起。
“走吧”,吞灭招呼身边的老马。
老马微微点头,跟着吞灭向前走去。
两人没有方向,只是凭着感觉往北走去,至于到底是不是,两人也不知道。
不过也没有关系,天下之大,他吞灭哪里去不得,根本无需在意方向。
两年了,该发生的事情早就发生了,吞灭不得不放下,着急也没用了。
一人一马信步超前走去,在山路中行得半日,便出了荒山,到了一片荒原之上。
荒原是一片小山包,长满了荒草,蔓延而去。
荒原上并无道路,两人也不分南北,接着向前走去。
黄昏时光,一人一马行到了一片小树林面前,吞灭没有犹豫,抬步走了进去。
“呱、呱、呱……”
一群尺许大的飞鸟被这对人和马惊到,扇动翅膀向远处飞去。
“嗯——?”
吞灭眼神一动,转头看向了那群飞走的飞鸟,随后突然一脚踢出,黑光闪动,几颗小树顿时齐根折断,破空而出,向着那群飞鸟追去。
“崩、崩、崩——”
那群飞鸟还没有飞出几百米,就被吞灭踢出的小树追上,一个不落的被击落。
老马一言不发的走过去,去捡那些飞鸟。
吞灭转过了头,目光在小树林中扫过。
“砰”
吞灭再次出手,一掌拍在一棵树枝上,一片树叶顿时激射而出。
“砰、砰、砰……”
树叶横行而过,穿断了几十棵小树,最终钉死了十几只想要逃跑的小兔子。
吞灭走了过去,捡回了兔子,随后找了一片空地坐了下来。
将兔子扔在空地上,吞灭转身去找干柴,而老马也走了回来,将二十多只飞鸟扔在了地上,开始给飞鸟和兔子拔毛去皮,拿出随身带着的清水冲洗。
很快,吞灭找回了一堆柴火,两人升起了火堆,开始烤兔子和飞鸟。
烤肉需要时间,吞灭显然缺乏耐心,他已经拽过了一只生兔子,扯下了一只兔子腿,放到了嘴里,开始生吃了。
就在吞灭吃了半只生兔子的时候,第一波烤肉算是熟了,一人一马开始分吃。
这一人一马都已挨饿了好几天,这是他俩近一个星期来吃的最好的一顿了。
最终吞灭吃掉了八只兔子,九只飞鸟,要不是顾虑身边的老马,估计他还能吃的更多一点,毕竟这些飞鸟和兔子算不上什么魔兽,没有魔兽肉那么管饱。
吃完晚饭,吞灭和老马席地而躺,就在这片小树林里过夜了。
第二日清晨,一人一马起身,接着上路。
出了小树林,行了没多久,两人面前便出现了一条小路,蜿蜒向了远方。
吞灭和老马上了小路,这回才算是分清了东西南北,两人顺着小路向北方走去。
行了约莫有半日,开始出现了人烟,那些人,有在地里劳作的,有在路上行走的,看起来应该都是普通人。
有人也看到了吞灭,吞灭就在路上一步一步的向前行走,可是一转眼,吞灭便不见了踪影,消失在了他们的视线内。
当下,那些人便惊征在了原地,不过很快,他们就变得兴奋了起来,貌似他们见到了一个高人。
吞灭继续前行,行了大概半刻钟,来到了一个小镇上,镇门口竖着一块儿大石,上面刻着“八里镇”三个字。
吞灭放慢了脚步,恢复了正常行走速度,抬步走进了小镇里面。
小镇里面的人并不多,尤其是正值晌午时光,估计都在家里吃午饭。街道上偶尔出现一两个人,也离得吞灭很远,估计看都没有看见他。
吞灭站在街上,鼻子动了动,随后锁定了一个方向走了下去。
没过多久,吞灭走到了一个小酒馆门前,从外边看,这个小酒馆是一个两层建筑,建筑面积在这小镇上算是大的了,一层的门框上挂着一块匾额,上面写着“发财酒馆”。
吞灭多看了一眼匾额,随后抬脚走了进去。
“客官,您里边请,里边——”
一个年青的小厮热情的迎了上来,可是等他看清了进来的人,突然就像是看见了鬼一样,话也没说完,跌跌撞撞的就向后退了几步。
“嗯”?吞灭眉毛一挑,眼睛中透露出了一丝兴趣,目光在这个小厮的腿上扫了几眼。
那个小厮见得吞灭看他的腿,突然一下子就瘫坐在了地上。
吞灭轻笑了一下,走上前来,拉起了地上的小厮,说道:“小哥,我是来吃饭的,给我来几十斤酒,再来几十斤能填肚子的东西”。边说吞灭边将两锭人头大小的银锭塞到了这个小厮的怀里。
见到了银子,这个小厮仿佛一下子就恢复了力气,他松开了扶着桌子手,站直了身子,将那银锭一手一个拿在手里,眼里露出了兴奋的神色,随后小心翼翼的对着吞灭说道:“前辈,您要吃饭,这给的是不是太多了,有十两银子就够了,哦不,五两也够,二两也行,您这——”。脸上仿佛很为难的样子。
“拿着吧,多余的就算是你的辛苦费了。”吞灭不置可否的说道,随后自顾自的带着老马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好嘞”,那个小厮一蹦三尺高,飞快收起了银子,随后一溜烟儿的跑向了后堂,边跑边对着吞灭喊:“客官,您稍等,稍等。”
吞灭摇了摇头,这个小厮不是个一般人,他练过某种高明的身法,而且有着很高的造诣,吞灭进门时,他上来迎接吞灭,尽管他很竭力的想表现出一个普通人的样子,可是他多年修炼的身法步数,早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他再怎么控制,落在吞灭眼里,自是无发遁形,是以,吞灭才会对这个小厮产生了兴趣。
吞灭不仅对这个小厮感兴趣,还对这家酒馆也有了兴趣,吞灭给那个小厮银子时,注意到了小厮的手,那个小厮的两只手上食指和中指要比常人长,具体长多少,因为吞灭不了解人类,所以他也不知道,但肯定是长的,而且他的食指和中指里边的血管,流的血液是火红色的,这种东西,一般人看不出来,可在吞灭这里,一清二楚。这个小厮,不仅练过某种厉害的身法,而且还练过某种厉害的指法,而且同样,造诣不低,特别是,这个小厮还很年轻,想必天赋也是非常不错的。
这种人,放在人类世界,怎么也算是一个人物,可他却甘愿在这个小地方,这个小酒馆里当一个小厮,为了二百两银子就激动成那样,这个小酒馆,一定有着它不平凡的地方。
只不过,吞灭有兴趣归有兴趣,也仅仅只是有兴趣罢了,这个小酒馆再不平凡,也跟他吞灭没有关系,他只是打个尖而已。
酒馆里面,有着十几张桌子,此时连吞灭也算上,有着四、五桌人,那些人看见吞灭和老马,很识趣的没有多看几眼,转身埋头吃饭,很快便吃完,在桌子上放下了一粒碎银,匆匆离去,很快,这个酒馆里面,就剩下了吞灭和老马。
“来啦——”,那个小厮很快的就回来了,托着一个大托盘,来到了吞灭桌子旁。
“客官,您要的酒,二十斤,肥鸡两只,黑猪肉十斤,十斤大饼,还有两盘调味的小菜,您慢用,慢用。”小厮边说,边放下了托盘里的东西。
“辛苦了”,吞灭道谢了一句,随后和老马开始吃喝了起来,那个小厮又转身跑回了后堂,不知在忙些什么,连刚才那些吃客吃完的桌子都不收拾。
“哗——”,吞灭给自己和老马各倒了一碗酒,随后端到了老马跟前,老马只喝了一口,便停了下来,但吞灭却是一干而净。
“哧哼——”,老马不满的打了个响鼻。
吞灭自顾自的给自己倒酒,便倒边说道:“凑合着喝吧,这种时候,能有个酒喝就不错了。”
倒完了酒,放下了酒坛子,吞灭拿起了筷子,吃了几口肉,咬了两口饼,随后对着老马招呼道:“这吃的还可以,你尝尝。”
老马并没搭理吞灭,低头再次喝起了酒。
看着老马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吞灭轻笑了一下,随后拍了拍桌子,喊到:“小哥,那小哥——”。
“来啦,来啦——”,回应吞灭的却并不是刚才那个小厮,而是一个女子。
女子约莫有二十七、八,生的秀丽美貌,此时她边迈着小碎步从楼上走下来,边回应着吞灭。
“客官,您需要点儿什么。”女子很快的来到吞灭身旁,客气的问道。
“我想要一些好酒。”吞灭掏出了一百两银子,放在了桌子上,对着女子说道。
“好的,客官,您稍等。”女子拿过银子,双眼一亮,随后赶忙应承下来。
“老千,老千,快出来给客人上“老河酿”,小芙,小芙,你跑哪去了,赶紧出来把桌子收拾了,不然,你这月月钱都给你扣光”女子边往后堂走,边大声的招呼,看样子,像是个掌柜的。
“来啦,来啦——”,之前那个小厮飞快的从后堂跑了出来,抱着个大酒坛子,放在了吞灭的桌之上。
“客官,这是本店最好的“老河酿”,五十斤,您慢用。”小厮说道。
“好的。”吞灭点了点头。
“我先下去了,您有什么再招呼我。”小厮说道。
“嗯,你去吧。”吞灭应了一句。
小厮下去了,吞灭拿过了老河酿,给老马和自己又各倒了一碗,“尝尝这个怎么样”,吞灭对着老马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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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这个还可以,能喝。”吞灭率先尝了一口,说道。
老马也尝了一口,脸色好看了一点,随后和吞灭开始吃喝。
第一次上的酒,委实差了一点儿,不过也只是相对来说,对于吞灭和老马来说,那当然是差的不能再差,他俩平常喝的酒大多都是魔兽灵猴酿的灵酒,就算不是灵酒,那也得是人类世界酿出来好酒,少说也得是几万两白银一斤的,如今喝这种小酒馆里的酒,自然是觉得差,吞灭倒无所谓,可老马这种老酒鬼就不愿意喝了,实际上,那小厮给吞灭和老马上的酒,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难得的好酒了。
那第二次的“老河酿”强了一些,因为有了之前的对比,显得已经好喝多了,老马这才算是消停了。
而就在吞灭吃喝的空档,这家小酒馆的后堂,此时却是热闹的很,几个人扎堆在一起,正在激烈的讨论着什么。
“老千,你说咱们店里来了个大人物?”一个厨子模样膀大腰圆的青年问道。
“当然,而且我跟你们说,不是一般的大人物。”之前那个小厮说道。
“你怎么知道?”那个厨子不信的问道。
“第一,你见过长相这么特别的人吗?第二,他身上穿的衣服可是魔兽皮,第三,你们忘了哥哥我以前是干什么的了吗?我在他面前,莫名其妙的害怕。”那小厮一字一句的分析道。
“貌似——”,他的个头确实太高了一点儿,他坐着都比我站着高。”那掌柜的女子迟疑了一下说道。
“快拉倒吧,块头大就算大人物啊,你还不兴人家基因好,从小吃的好,长的高啊,那我块头也不小,那我也算大人物呗。”那个厨子模样的青年不服的说道。
“我告诉你啊,大胖子,这么多年,咱们长得高也见过不少,可是什么时候见过这么高的,外边那位是多高,快四米了好吧,进咱们酒馆门儿,都是蹲着进来的。”那小厮老千,比划了一下,对着厨子说道。
“那是够特别的,但也不能说就是个大人物吧,穿魔兽皮也很正常吧,至于你怕,你本来就胆小。”旁边的另一位高个美貌年轻女子接话道。
“小芙啊,你是见过世面的,你知道他身上穿的那身魔兽皮是什么魔兽的皮吗?”老千问道。
小芙摇了摇头。
“那是六级上位魔兽,“奔劲牛”的牛皮,就他身上穿的那一块儿,少说也得值十万两白银。”老千给出了答案。
“嘶——”,除了老千以外,后堂剩余的两男两女齐齐吸了一口凉气。
“十万两白银,按照我们酒馆现在的盈利的速度,每年二百七十两利润,大概需要赚三百七十年。”一个书生模样的文弱青年给出了一串数字。
“这么说,确实是个人物。”那掌柜总结道。
“嗯,六级上位魔兽,哥哥,能把我活吃了,人家却拿它的皮当衣服穿,那肯定是个大人物。”老千夸张道。
“那他来我们这里干什么?”那掌柜的问道。
“应该只是路过,希望他别有歹意,要不然我们都得玩完。”老千说道。
“不会吧,人家可是大人物,会对我们有歹意,人家能看上我们什么?”那小芙说道。
“话虽如此,但我们不得不防,万一他不是好人呢?”掌柜的说道。
“从现在开始,我们小心行事,别惹恼了他。老千,你就跟在他身边,一对一服务,若是有个什么异常,以你的身手,也能周旋个片刻,好给我们争取点儿时间,做个准备。大胖子,小芙,你俩准备点儿迷药,要是他有什么异常,就放到他的酒菜里,先放倒他再说,书生,你做好准备,虽时准备报官。”那掌柜的女子吩咐到。
“是,掌柜的。”众人异口同声。
可是他们不知道的是,虽然后堂离得大堂有段距离,他们的谈话又很小声,可是却早已落入了吞灭耳朵里。
吞灭是什么听力,千里之外,魔兽走动制造出的轻微声响都能听见,并准确的判断出具体位置,吞灭要没这份听力,他早就夭折在魔兽肚子里了,所以那些谈话一字不落的落入了吞灭耳朵里。
“哧——”,老马轻哧了一声,眼里有着些微的戏谑,它当然也听见了。
“来,喝酒”,吞灭不搭话,又给老马倒了一碗酒。
笑话,吞灭真要是歹人,就凭他们几个能仿住他吞灭?开什么玩笑。
虽然他们都不是一般人,但那也只是相对来说,在吞灭眼里,他们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唯一有点儿战斗力就是那个老千了,尽管他跟谦虚的说,六级上位魔兽能把他吃了。实际上,他应该能敌的过六级上位魔兽,他的战斗力,应该能跟七级魔兽有一拼。可是,也就不过如此了,在现在的吞灭眼里,六级也好、七级也罢,除非是那种特别的七级上位魔兽,否则,他们都和一级魔兽一样,没什么区别。
“小哥,小哥,再给我来十斤黑猪肉,十只肥鸡,十盘小菜,十斤大饼。”吞灭吆喝道。
“来了,来了——”,老千跑了出来,很快将吞灭要的吃食上齐,吞灭和老马接着吃喝。
就在吞灭接着吃喝之际,从酒馆外面走进了一个穿着官服的中等个头青年,此人一身灰色官服,灰色披风,腰挎一柄官刀,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随便的找了个桌子坐了下来,对着老千招呼道:“老千,他们人呢?都叫出来,我有事儿跟你们说。”
很快这个酒馆里几个人便都聚齐了,他们和那个官服青年凑在了一张桌子上,嘀嘀咕咕。
“肖捕头,有什么指示?”掌柜的女子问道。
“你们听说了吗?“血云——”,逃脱了”。那肖捕头说道。
“啊——”,众人惊呼。
“他不是在离这里三万里以外的“黑岩城”的天牢里关着呢吗?怎么会逃脱了呢?”老千不相信的问道,同时边问边悄悄的回头看了吞灭一眼,见吞灭只是皱了皱眉,随后接着继续吃喝,他才回过了头,看向了肖捕头。
“我也是刚得到了消息,听说,几天前,血云逃出了天牢,黑岩城的城主和金捕头同时出手,都没留下他,硬让他给跑了。”那肖捕头回答道。
“那他跑哪去了,不会接着杀人吧?”掌柜的问道。
“这个你们到是可以放心,血云虽然逃了,可他伤的也不轻,他肯定是躲起来先疗伤了,短时间内,不会出来作恶。不过,等他伤好了以后,就不一定了,毕竟,他修炼的那个“血云**”,是杀的人越多便越强,他肯定会接着作恶。”肖捕头说道。
“他为什么非得杀人,不杀魔兽嘞,不同样可以练他的那个什么“血云**”么?”那个小芙问道。
“血云的”血云**”,需要依靠血液来修炼,魔兽的血液太过狂暴,他若用魔兽血液修炼,早晚会把他的理智毁了,况且魔兽没那么好杀,有的魔兽是群居性的,远比人类团结,血云若是惹出了一群魔兽,说不定就得完蛋,而相反,人类就没有这些问题,人类的血液较为平和,也好杀的多。那血云杀人无数,十七年前,被上一任的黑岩城的城主出手抓获,一直关在黑岩城的天牢里,让他饱受折磨,没想到这次让他逃脱了。”回答他的,是老千。
“啊——,怎么会有这种功法,那你们准备怎么办?”小芙对着肖捕头问道。
“我们猜测,那个血云伤好后一定会回八里镇,因为八里镇的监牢里关着他的一具化身,他一定会回来取,借此增强实力,我们便布下天罗地网,等着他自投罗网。”那肖捕头边说,边攥起了拳头,一副很有信心的样子。
“天罗地网?那血云貌似比十七年前更强了,你们布下了什么样的天罗地网?确定能抓捕住那血云吗?”老千问道。
“我跟你们说,杜镇长已经将情况向上边反应上去了,上边高度重视,答应了会派高手过来,协助我们。而且,杜镇长还做了重要批示,要扩展捕快数量,保证小镇治安,这不,我们已经开始招募了,有想当捕快的,可以去镇长府报名,每月一两银子,包住。”那肖捕头拍着胸脯说道。
听了肖捕头的话,众人放心了不少,但老千却不置可否,因为只有他知道,那血云有多厉害。
黑岩城的铁城主和金捕头,那可是八层少将级的人类强者,两个人一起出手都留不下血云,那血云至少也是八层少将级的修为,甚至八层中将级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血云在天牢里被折磨了多年,实力肯定大打折扣,若不是突破了,不可能逃的出来。
八层中将级的修为代表着什么,他们不知道,老千却知道。七层修为到八层修为,本来就是个一步登天的过程,七层修为的人再怎么强,强的也只是他自身多年以来修炼的斗气或者精神力,自身的斗气越深厚,便越强,精神力越多,便越强,但总得来说,这个强度是有限度的,受人体自身所限,你的身体能储存多少斗气,多少精神力,你便有多强。
可到了八层,那些人便彻底的突破了自身的限制,他们不必区分斗气和魔法,他们对力量的理解已经到了一定的程度,所以,他们不再需要自身再储备力量。因为,在他们眼里,力量来自于天地。斗气也好,魔法也罢,都只是力量的一种体现形式而已,那么,只要掌握了力量本源,只要了解了天地,就无需区分魔法和斗气,只要能使用这种力量,那就不再需要自己储存。
所以,八层的强者开始去领悟天地,领悟力量本源,所以,他们学会了飞行,学会了超远距离的攻击。
和七层相比,八层强的不仅仅只是力量,而是——境界。
所以,哪怕是一个七层将位级的七层里边的顶级高手,和一个八层少将级的强者相比,其中的差距也不可以以道理计,更何况,八层中将级比少将级还强了一个级别。
因此,老千压根就不看好这个小镇上的这些捕快,毕竟,他本身就是个七层将位的修者,这些捕快不管有多少都没用,真正的还要看上边派下来的是什么强者。